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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CRA法案自生效后 36 个月全面适用,报告义务和合格评定机构通知条款分别提前至 21 个月和 18 个月适用。合格评估机构的通知义务于2026年6月11日生效。制造商的安全事件报告义务于2026年9月11日起实施。其他所有规定自 2027年12月11日起开始执行。
CRA的适用产品包括所有在欧盟市场销售或提供的、带有数字元素且预期或合理可预见的用途包括与设备或网络有直接或间接逻辑或物理数据连接的硬件或软件产品,如:
●消费电子产品:如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智能手表、智能电视、联网家用电器等。
●物联网(IoT)设备:智能手表、联网家电、智能门锁、智能摄像头、工业物联网设备等各种连接到网络的物联网设备。
●物网络设备:路由器、调制解调器、网络交换机等网络基础设施设备。
●软件产品:包括操作系统、应用程序、工业控制软件等各种软件,无论其是独立销售还是与硬件产品捆绑销售。
CRA不适用的产品范围主要是其他同等级欧盟规则已经囊括的产品,如:
已受特定欧盟法规监管的产品:如医疗设备(Regulation (EU) 2017/745)、机动车(Regulation (EU) 2019/2144)、航空产品(Regulation (EU) 2018/1139)等
特殊用途产品:仅用于国家安全 / 国防的产品、专门处理涉密信息的产品。
维修备件:用于替换旧产品相同组件且符合原规格的备件。
一、CRA 法案对产品的核心要求
1.安全设计与默认安全